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征求《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5/26 9:48:08人氣:787所屬分類:行業動態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務廳、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各綜合評標專家: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有效遏制和嚴厲打擊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構建良好營商環境,根據《海南省集中開展2021年度建設工程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廳組織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附件1)?!墩髑笠庖姼濉钒苏袠巳藨斅鋵嵵黧w責任,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行為,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投標人之間不得存在串通投標;評標專家應當履行其職責,公平、公正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當規范編制造價成果文件,并對成果文件進行保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加強對招投標交易進行管理,完善評標專家管理系統,及時對雷同度高的投標文件進行預警以及招投標投訴管理、違法行為處理等內容,涉及到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市場主體、評標專家、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
現將《征求意見稿》發給你們,請各相關部門、企業、行業協會組織人員進行認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見,于6月30日前將修改意見反饋至聯系人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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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葉睿晟,65335090,5642414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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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
???????2.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起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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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5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各相關單位、評標專家: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為,有效防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廉政風險,維護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市場秩序,構建良好的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瓊府辦〔2018〕3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建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科學擇優、守法誠信的招投標環境為目標;以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強化信用評價系統建設、加強招標投標事中事后監管為導向;以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建設工程為管理重點;以創造新技術為目的,深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積極構建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環境,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建設。
二、強化建設工程招標人的主體責任
招標人是依法開展招標投標活動的第一責任主體,應全面履行招標投標活動主體責任,對依法開展招標投標活動的過程及結果負總責。
(一)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按規定在項目審批、核準時對項目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等招標事項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施工的項目,應當具備相關規定要求的招標條件。
(二)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中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條款,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招標文件可合理設置支持技術創新、節能環保等相關條款,并明確BIM、CIM等技術的應用要求。
招標人不得擅自提高企業資質條件等的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不得以取得的類似業績、獎項作為投標條件或加分條件,不得限制企業的所有制類型。
招標文件不得強制對依法應當招標的項目中標價進行財政評審,不得將財政評審和未出具審計結果作為延期辦理工程結算、拖欠和拒付工程款的理由,不得強制以審計結果作為工程竣工結算依據。
(三)招標人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經濟、工程技術、工程造價、財務和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員,以及3名以上具有同類項目招標經歷的人員,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四)招標人委托招標的,招標人有權自主選擇或通過擇優方式選擇具有相應專業和合同管理能力的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干預,也不得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開展業務前須按規定建立《海南省建筑企業誠信檔案手冊》。
(五)采用工程總承包(EPC)方式招標的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但建設單位可以根據項目特點,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設計完成后,按照確定的建設規模、建設標準、投資限額、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等開展工程總承包(EPC)項目招投標活動。
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技術復雜項目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EPC)方式發包。
(六)開展招標項目,招標人應當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海南?。┕_發布招標公告,明確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處理方法以及載明投標條件且須具備登記、建立《海南省建筑企業誠信檔案手冊》。
凡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展招投標活動的建設工程項目,全部取消投標報名環節。符合投標條件的投標人均可直接在線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對提供電子招標文件的招標項目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
三、加強誠信評價體系建設,推行聯合懲戒機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進一步強化我省建筑市場監管和建筑市場監管服務平臺建設,完善對投標人和從業人員的誠信評價,持續推進和逐步擴大誠信評價結果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應用,推行聯合懲戒機制,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招投標營商環境。
(一)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以及規定的資質(資格)條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積極響應,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或其他人合法權利。
(二)投標人參加工程總承包(EPC)投標時應當同時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專業和事務所資質除外)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應當根據項目的特點和復雜程度,合理確定牽頭單位,并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責任和權利。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招標項目的代建代管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或項目管理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關系的機構或單位不得參與工程總承包(EPC)的投標。
招標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單位及其評估單位,一般不得成為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EPC)單位。招標人在公開招標前已完成并在招標文件中全部公開了成果文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上述單位可參與工程總承包(EPC)的投標。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三)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
1.近3年內(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
2.近1年內(從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3.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原因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
4.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且在處罰期內的;
5.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被列入“信用中國”的其他失信行為,且在處罰期內的;
6.被有關部門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處罰期內的;
7.依法應當拒絕投標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串通投標行為:
1.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擅自提高對投標人的資質標準或將類似工程業績、獎項作為投標條件或加分條件;
2.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要求投標人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等原件的;
3.招標項目可采用聯合體投標但要求不得采用聯合體投標的;
4.招標人與投標人委托同一造價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
5.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的;
6.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不按規定編制工程成本并進行保密的;
7.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招標方式進行招標,不按規定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的;
8.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招標控制價均相差無幾且對應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綜合單價分析表完全相同的;
9.第一中標候選人無正當理由主動放棄中標,招標人堅持按照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確定的第二中標候選人作為中標人的;
10.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間相互參股的;
11.評標時,招標人代表對評標委員會進行傾向性引導或干擾正常評標秩序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1.不同投標人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多項綜合單價完全相同,但又提供不出合理的單價組成(綜合單價分析表)的;
2.不同投標人投標報價中多項主要材料價格完全相同,但又提供不出計算依據的;
3.多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出現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已獲得的類似工程業績、獎項證明,故意非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投標人的電子設備打印、復印的;
2.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名、上傳投標文件IP地址一致的(公共區域的除外);
3.不同投標人電子投標文件記錄的網卡(MAC)地址、硬盤序列號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4.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同一人編制或者用同一個計價軟件加密鎖的;
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關鍵崗位人員中有雷同的;
6.不同投標人編制的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存在兩處以上細節錯誤一致的;
7.不同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相近,且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綜合單價分析表內容混亂的,工程量與綜合單價匯總金額與投標總報價不一致的;
8.不同投標人投標總價相近,且相關分部分項工程報價異常一致,僅少數分部分項工程的報價有差異的。
(七)投標人之間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合理理由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名或上傳投標文件IP地址均為同一公共區域IP地址的;
2.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經營場所電子設備打印、復印的;
3.不同投標人電子投標文件記錄的網卡(MAC)地址、硬盤序列號等硬件信息均是同一經營場所的。
(八)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關鍵崗位人員存在有在建項目或參與其他項目投標的,屬于弄虛作假行為。
四、加強造價咨詢企業及從業人員監管
完善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規范造價成果文件的編制。進一步完善造價咨詢企業及從業人員的誠信評價,建立健全動態考核機制。
(一)造價咨詢企業應當根據造價咨詢合同編制招標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成果文件,并對編制的成果文件的合規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二)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前,造價咨詢企業除提供招標工程量清單和按規定應當公布招標控制價應當公布內容外,招標控制價成果文件應當進行保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索要招標控制價成果文件。
評標所用的招標控制價成果文件由造價咨詢企業在招標文件確定開標前120分鐘內提交并上傳。
(三)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用招標控制價成果文件編制工程成本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提出可追溯的證明及保密措施材料,否則工程成本由編制或審核的一級造價工程師按規定組織編制。
五、健全評標專家管理制度,嚴格對評標專家的監管
嚴格評標專家資格認定,加強對評標專家的培訓、考核和信用評價,建立評標專家的動態考核和聯合懲戒機制。進一步完善評標專家抽取系統建設,嚴格落實評標專家的保密、回避制度。建立健全評標專家后評估制度,組織專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評估評標質量,通過評議、評估、回訪等措施,實現對評標專家的動態管理。
(一)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除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外,招標人原則上不得派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
(二)招標人委派招標人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的,招標人代表不得參與評標工作,僅負責對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提出的疑問進行解釋、說明,不得利用解釋、說明機會發表有傾向性、誘導性意見。
(三)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從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組建的綜合評標專家庫(含BIM技術專家庫)中隨機抽取5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并滿足招標項目的評標要求,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應用BIM技術的招標項目應抽取BIM技術專家,園林綠化工程招標項目應當有園林專業專家)不得少于總人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委員會各成員應當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評標標準、方法對所有投標文件的全部內容獨立完成評審。評標過程中不得改變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方法和中標條件。
(四)評標專家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有意給某一投標人高分值而壓低其他投標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打分的,視為評標專家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六、全力推進電子招投標,打造陽光的電子交易平臺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海南?。獙嵭薪y一交易平臺、統一規則流程、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專家管理、統一綜合監管的運行機制,不斷提高招標投標的工作效率。
(一)抽取評標專家時,不得存在非行業、非專業專家或“評標專業戶”現象。
(二)評標委員會中評標專家的專業應符合項目需求。
(三)招投標系統獲取投標文件時間、開標解密時間應流暢、順利,不得存在開標卡殼,解密失敗現象。
(四)在投標文件出現上傳IP地址一致、硬件識別碼一致、投標報價與招標控制價雷同性過高等情況時,評標系統應自動進行預警。
七、依法依規及時處理投訴
(一)投標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定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依法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人、投訴人必須是招標投標當事人,且在規定時限內以書面方式實名提出異議、投訴。
(二)投訴人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人有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等行為的,經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或公安機關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認定后,其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三)對于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投訴事項,各行業監督部門可根據行業規定或《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將其列入誠信黑名單并予以公示。
(四)有下列情形的屬于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投訴事項:
1.不符合投訴受理條件,被告知后仍然進行投訴的;
2.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的;
3.在網絡、報刊等媒體上進行失實宣傳報道的;
4.投訴經查失實,被告知后仍然惡意纏訴的;
5.拒不配合調查且態度惡劣,影響招標投標工作正常開展的;
6.以其他方式進行惡意投訴的。
(四)各相關部門轉交的招投標投訴案件按下列方式處理:
1.轉交的招標投標投訴案件應當符合本辦法的規定,否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由最先收到投訴的監督部門負責處理;
2.轉交的招標投標投訴案件已由相關部門做出認定意見的,由最先做出認定意見部門處理。
八、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各部門要建立有效的協調聯動機制,積極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公布受理投訴舉報郵箱和電話,及時受理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多方式嚴厲打擊規避招標、圍標串標、弄虛作假騙取中標、非法轉包、違法分包以及出借資質、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
(一)招標投標活動中各參與主體違反本辦法規定情形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二)第一中標候選人無正當理由主動放棄中標的,行業監督部門可根據行業規定或《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將該企業進行通報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經調查還發現存在串通投標的,另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經查實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關類似工程業績、獎項,造成故意非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或查實投標人存在相互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投標的,行業監督部門可根據行業規定或《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將該企業列入誠信“黑名單”,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對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建造師)的誠信評價扣6分。
(四)造價咨詢企業泄露應當保密的造價成果文件,經查實存在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的,行業監督部門可根據行業規定或《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將該企業列入誠信“黑名單”,并沒收其該項目的全部造價咨詢費用,同時對編制人員的誠信評價扣6分。
(五)招標人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的,行業監督部門可根據行業規定或《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將招標代理機構進行通報,誠信評價扣6分。
(六)評標專家在評標工作中受到行政監督部門行政處罰的,禁止其在我省行政區域內1年以上2年以下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評標或取消評標專家資格。
(七)招標代理機構未建立《海南省建筑企業誠信檔案手冊》開展代理業務的,禁止在3個月內建立《海南省建筑企業誠信檔案手冊》。
(八)建筑市場主體違反本辦法第二條至第五條規定情形之一并經查實為違規時,按第八條對應規定處理;經查實為第二次違規時,將其列入誠信“黑名單”并停止2年的執業資格;經查實為3次以上違規的,將降低其資質等級或報市場監管部門取消其營業范圍。
九、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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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起草說明
長期以來,在規范工程招投標活動中,國家層面上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多部法律、法規,省級層面上也制定了《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評標辦法》等規范性文件,但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信息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投標人為尋求中標,采取的手段不斷翻新,違法行為越來越隱蔽,給調查和處理造成了極大困難,加上個別違法行為缺乏認定依據,給監管部門的查處造成極大困難。如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關材料,故意不得分的,評標專家評分畸高畸低等行為均因缺乏相關處罰依據而難以處罰。因此,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為,有效防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廉政風險,維護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市場秩序,構建良好的營商環境,根據《2020年海南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專項整治情況(存在問題的841個項目中發現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投標人的項目有106個,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業績、獎項造成非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項目有78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評標專家有84人)以及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從招標人應當履行其主體責任,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投標人;投標人應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應,否則視為串通投標;編制招標控制價的造價咨詢企業應當對編制的招標控制價進行保密,如存在投標報價與招標控制價協同度很高時視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除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外,招標人原則上不得派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等方面增加了規定,制定本通知。
一、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瓊府辦〔2018〕32號)、《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評標辦法》、《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及第一批信用主體誠信評分標準》等規范性文件。
二、指導思想
結合《海南自由貿易建設總體方案》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三、適用范圍
本通知適用于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依法開展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
四、招標原則
本通知規定招標人應當依法開展招標投標活動,并承擔主體責任。招標人不得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不得以取得的類似業績、獎項作為投標條件,不得限制企業的所有制類型。
五、投標原則
本通知規定的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不得相互串通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弄虛作假投標以及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或其他人合法權利。
六、加強誠信管理
推行聯合懲戒機制,加強誠信評價體系建設,推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投標人只要具有通知中規定的7種情形之一,均禁止其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受到行政處罰的評標專家均禁止其在1年以上2年以下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評標或取消評標專家資格。
七、串通投標情形
結合我省實際,除法律法規規定的串通投標情形外,總結了11種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3種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8種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3種無合理理由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以及1種評標專家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有意給某一投標人高分值而壓低其他投標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打分的視為評標專家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共26種。
(一)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
1.不能擅自提高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是《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內容,但招標人為了能與投標串通投標,故意擅自提高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排斥其他投標人的一貫做法,更有甚者,招標人故意通過設定工程業績作為投標條件,達到串通投標目的。
2.自2016年5月19日住建部辦公廳《關于規范使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規定“建筑業企業均按照該規定辦理更換新資質證書,取得1個正本和1個副本,每本證書上均印制二維碼標識,企業資質情況可通過掃描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的二維碼查詢。同時規定招標活動中,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钡芏囗椖空袠藭r還要求投標人必須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等原件原件進行核對,設置排斥條件。
3.很多EPC項目,投標時本應進行聯合體投標的,但招標人為減少投標企業數量,達到串通投標,要求不得組成聯合體。
4.同一家造價咨詢企業為招標人編制了招標控制價或招標清單的編制,又幫助投標人編制投標報價。
5.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是法律行為,但也存在招標人采用各種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行為。
6.“工程成本”的編制應該是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開標前3日內組織與該工程專業相應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和工程技術人員按照工程計價程序、方法和依據以及招標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并結合《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評標辦法》中“工程成本參考計算表”進行計算,并由計算專家或組織者進行保密,開標現場打開宣布該項目工程成本。但實際上招標項目工程成本均是招標人直接委托某造價工程進行編制并要求進行加蓋單位公章和簽字,泄露了工程成本的詳細內容,為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投標提供方便。
7.一直以來對于達到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各項目業主開展招標投標活動均相對比較規范,但由于體制原因,對于達不到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項目業主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規定的競爭性談判進行招標或未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造成了投訴不斷,監管困難,也是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投標的方式。
8.雖法律上沒有規定投標人應該如何進行報價,但投標人應根據招標工程量清單,依據市場決定價格自主報價,報價時應存在很大差距,但現階段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招標控制價均相差無幾,甚至存在相同現象。
9.第一中標候選人主動放棄中標,是典型的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投標行為,但由于法律上允許第一中標候選人有此權利,故存在此行為案例很多,對該企業難于處理。但為規范此行為,從招標投標活動的“契約”性來看,“一旦中標,投標人將受投標書的約束,投標書的內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件等?!钡谝恢袠撕蜻x人主動放棄中標,也是一種違約行為。
10.兩個存在參股關系的投標人在同一標段或同一項目中投標,容易發生事先溝通、私下串通等現象,影響公平競爭。投標人應該是相互獨立,之間應無任何關聯,存在參股、控股關系的投標人,參與同一項目投標,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因此有必要加以禁止。
11.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獨立評標是評標委員會的法定程序,但個別項目存在招標人代理在評標過程,干預、誤導評標委員會,并公開發出應由某個企業中標的言論。
(二)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
1.“不同投標人投標總價相近,工程量清單中分項報價異常一致,僅少數分項的報價有差異的”以及“多項綜合單價完全相同或多項主要材料價格完全相同,但又提供不出計算依據的”均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這是從投標報價角度提出。
2.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業績、獎項,故意非實質性影響招標文件是投標人約定中標人串通投標的極端表現,但由于法律法規中缺乏其認定依據,給投標人有了可乘之機,同時給行業監督造成困難,在此將其明確為投標人串通投標情形,以便加強監管。
(三)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
1.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獨立完成投標文件的編制,投標文件應屬于投標人的商業秘密,在遞交投標文件之前應當保密,編制過程、遞交投標文件過程也應當獨立完成,如出現不同投標人用同一投標人的電子設備打印、復印投標文件,或投標報名IP地址與同一投標人IP地址一致,或電子投標文件記錄的網卡MAC地址、硬盤序列號等硬件信息與同一投標人相同,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或者用同一個計價軟件加密鎖情形,均可確定為不同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2.關鍵崗位人員是項目組織機構的主要構成人員,也是該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員,關鍵崗位人員均要具有一定的崗位資格證書,如項目負責人要具有注冊建造師資格。每一個人員只能在一家單位從事相關工作。如關鍵崗位人員有雷同,可視為不同投標人相互串通。
3.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包括項目的質量、工期、造價、主要合同條款等。如出現2處以上錯誤一致,可按投標文件異常一致判定存在相互串通。
4.目前,我省對施工階段的招標均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不同投標人應根據招標工程量清單自主報價。在投標人自主報價時因每個綜合單價組成有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等因素較多,特別是所采用材料費又由不同的材料價格組成,報價過程應會產生較大差別。如不同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相近,且各分項報價、綜合單價分析表內容混亂的,工程量與綜合單價匯總金額與投標總報價不相同,可視為不同投標人采用復制方式進行報價,存在相互串通行為。
(四)無合理理由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
目前在我廳“海南省建筑市場監督服務平臺”上辦理誠信檔案登記的省內外施工企業約有3000多家,很多企業均為初次在我省辦理誠信檔案手冊。投標時由于還沒有相關的電腦、打印機等設備,需要借用外部經營的電子商務、圖文中心等場所設備才能滿足投標要求。如出現了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名IP地址均為同一公共區域IP地址,不同投標文件由同一經營場所電子設備打印、復印或不同投標人電子投標文件記錄的網卡(MAC)地址、硬盤序列號等硬件信息均是同一經營場所且又缺少合理理由的,可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
(五)評標專家評標管理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不同的投標文件進行公平、公正地評審。如出現某個評標專家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有意給某一投標人高分值而壓低其他投標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打分的,均視為評標專家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情形。
八、造價咨詢企業
造價咨詢企業應當對編制的成果文件的合規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并要求對編制的招標控制價成果文件進行保密,在招標人確定中標人前,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交。
九、評標專家
本通知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除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外,招標人不得派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如需要派代表參加時,代表不得參與評標工作,僅負責對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提出的疑問進行解釋、說明,但不得利用解釋、說明機會發表有傾向性、誘導性意見。
十、投訴處理
各招標投標參與企業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發現該招標投標活動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時,應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應及時受理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根據本辦法認定互串通投標行為并積極打擊,特別是對于第一中標候選人主動放棄中標行為,先按照違約行為進行通報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再進一步調查,如存在相互串通,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涉及到黨員和領導干部違規違紀的線索應及時報告同級紀委監察部門。
十一、案件線索移交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規定,將符合移交標準的涉及相互串通投標或相互串通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移交同級公安機關。
十二、法律責任
本通知規定市場主體違反相關規定的,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進行處理外,還規定了招標人設置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的,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差業績、獎項,造成故意非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的以及評標專家在評標工作中存在不客觀、不公正履行職務行為的情形的處理。